今天学法语,读到一篇关于席琳·迪翁的报道。 复出后的席琳·迪翁正在巴黎近郊南泰尔举行一连串演唱会。第三场结束后,法媒写下这样一句: Paris de mes amours, on te revient toujours. 第一眼,我把它翻译成:“我深爱的巴黎,我们总会回来。” 意思当然没有错。可是学着学着,我忽然停在了一个很小的词上:te。 如果只是说“我们总会回到巴黎”,普通的法语是:On revient toujours à Paris. 巴黎只是一个地点,离开,然后回来。 可是作者写的是:Paris, on te revient toujours. 巴黎,我总是会回到你身边……
一个小小的 te,整句话忽然有了感情。巴黎不再只是地图上的一座城市,而成了一个“你”。像爱人,像故乡,也像一个认识了很多年的老朋友。你可以离开,可以走得很远,但走过千山万水,最终还是会想回到它身边。 这时候再读前面的 Paris de mes amours,味道也不一样了。amours 和 toujours 轻轻呼应,整句话已经不像普通的新闻文字,更像一句写给巴黎的情话。 法语真正的美,也许就藏在这些细小的地方。 La nuit tombe sur Paris,是“夜幕降临巴黎”;而 Paris s’endort sous les lumières de la nuit,巴黎便在夜色的灯火中渐渐睡去。一个 s’endort,城市有了呼吸。 Mon pays me manque,是“我想念故乡”;而 Mon pays m’appelle,却成了“故乡在呼唤我”。对于一个离开故乡很多年的人来说,“呼唤”似乎比“想念”更懂乡愁。 于是我又回头读席琳·迪翁的这句话。 一个经历疾病、离开舞台多年的人,终于重新站到巴黎的聚光灯下。“回来”,便不只是地理意义上的回来。 而我,一个在巴黎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中国女人,每天坐地铁、采访、写稿,走过这座城市不知道多少条街。今天,却因为法语里一个小小的 te,好像又重新读了一遍巴黎。 学了这么多年法语,我忽然觉得自己又往前走了一小步。以前,是努力把一句法语看懂;现在,开始慢慢体会,一句话为什么会让人觉得美。 也许,从“看懂”到“读懂”,中间隔着的,正是语言真正迷人的地方。 Paris de mes amours, on te revient toujours. 巴黎,我最爱的人,我总是会回到你身边…… (作者 钱海芬)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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