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的回憶 與女兒一起回憶2006當年CPE的不公平合約事件,問她學校方面的老師對學生是否去參加抗議遊行,持的是什麽態度?答案是「不反對,也不贊成」。 當時,學生在通過媒體收到動員消息之後,有些同學蠢蠢欲動,也希望到現場參加。向老師反映後,老師便說,她也會去,可能會在集合地點遇上(國家共和廣埸),但不是陪同。學生必須自己小心注意安全。 在學校方面,卻發生了一件大事。有一天,校長接到消息,説有學生在附近市中心的超市打砸搶,便過去解情況。結果是見到警察當場逮捕了多名肇事者,校長指認了當中有幾名是學校的學生。 校長在決定把他們開除出校時,遭到了涉事學生家長的大力反對。因為家長認為事件的發生,是學校教育失責失敗。而校方則認為,是家長教子無方。學校有責任和權利防止劣質學生在學校裡繼續尋釁滋事。 最後是由警察出示了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的錄像證據,加上現場證人,指證了學生的違法行為擾亂治安,事態嚴重,學生被控告,學校勝訴,家長吃下苦果。 如今問女兒,在日昨的電視新聞中,見有不少家長陪同高中生參加遊行時接受了訪問。假如她作為今天的家長,也會陪同嗎? 女兒説會。 因為現在的上街抗議行動,比以前暴力多了。她給我傳來了一份駭人聽聞的媒體報導,說的是幾日前有示威者與警方發生衝突,警察在驅散學生時,有一個高中生被「眩暈手榴彈」炸斷手的消息。 這事件中,學生和警方互相指責。一方說是警方把手榴彈扔到學生手上了,一方說是學生伸手去拾手榴彈時發生了爆炸。而現場找不到證人,也找不到攝錄証據,雙方正在各執一詞。而警方可以做的,就是停止繼續使用這欵手榴彈,學生則變成終生殘疾人。 說來慚愧,在廿年前,女兒與同學跑到巴黎市中心去參加遊行,自己不但沒有陪同,還是在事過境遷之後才了解到情況的。 別以為高中生也就是14-15歲的少年,也就是因為年少,缺乏社會經驗,正是闖禍的年紀。希望孩子們能得到有效開解,更希望家長們也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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