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一起引发舆论高度关注的警察暴力案件于12月18日作出判决。克雷泰伊刑事法院裁定,两名法国警察因在A4高速公路上驾驶警车故意撞击一名摩托车骑士,构成“加重情节的故意暴力罪”,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并被禁止从事警察职业一年,同时一年内不得携带武器,相关处罚立即生效。
案件源于今年10月14日发生在巴黎大区马恩河谷省沙朗通勒蓬路段的一起交通冲突。当天,一辆警用巡逻车在高速行驶过程中突然向一名正在行驶的摩托车靠近并发生碰撞。整个过程被后方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清晰拍下。画面显示,警车变道逼近摩托车的同时,副驾驶警员还将手臂伸出车窗指向骑士。摩托车被撞后剧烈晃动,险些失控,而警车则迅速驶离现场。 相关视频在社交网络上传播后迅速引发公愤,被视为典型的“警察暴力”案例。受害骑士、37岁的雨果·范·鲁伊在庭审中表示,这次经历给他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创伤,不仅反复回想事发瞬间,还出现失眠和注意力难以集中的情况。 庭审过程中,两名警察始终否认存在主观故意,辩称这是一次判断失误。驾驶警车的警官称自己错误估计了摩托车速度,只是“驾驶不当”和注意力不足所致。然而,法院结合视频证据和案情细节,否定了这一说法,认定其行为具有明显危险性和主观暴力性质。 此次判决力度明显高于检方此前提出的量刑建议。受害者律师表示,法院的裁决体现出司法机关对警察暴力问题认识的转变,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即便是执法人员,一旦滥用权力、危及他人生命安全,也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一判决被认为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在法国社会引发持续讨论。(来源:巴黎人报)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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