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达才工资不属于公开范围”戏弄了谁 三峡大学行政管理大二学生刘艳峰9月1日向陕西财政厅和安监局邮寄了申请书,要求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20日下午,他收到省财政厅特快专递回复称: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之前对信誓旦旦得对你说“答复在路上”,给了你希望;之后“答复”又对你说“不属于公开范围”,又把这希望活生生粉碎,这该是一份怎样“残忍”的回复:“祝你学习进步”更像是一种嘲笑,彷佛看到了寄出这份快递的人在背后掩面偷偷地笑。 在笔者看来,陕西财政厅的这种没有丝毫实质内容的回复看起来更像是一种戏弄,戏弄着大学生刘艳峰,戏弄着渴望能真正能行使监督权的广大民众,更戏弄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令人愤怒的是, “不属于公开范围”已经成了相关部门“应付”民众的一大利器。那么,官员的工资和财产到底属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应该予以公开”。 由于官员掌握公权力,他们的工资收入是纳税人纳税所得,如果他们的工资收入过高,超出其所应该的劳动所得,那么民众的福利就会受到减损;更重要的是,基于监督和反腐的需要,民众只有通过了解他们的实际收入,才能了解他们是否存在腐败行为,是否用滥用权力来谋取私利。因此,官员的收入关系到公共利益,理所当然应当应公民的请求进行信息公开。 然而,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未明确官员工资收入和财产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因此,也成了相关部门不公开官员财产的最大借口。因此,当务之急是从法律法规的制度层面上着手,明确把官员财产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让其再也没有理由和借口利用制度的漏洞去搪塞民众。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雷闯曾向卫生部等53个中央部门,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布各部门部长(局长、主任)2011年全年工资总额和工资构成情况,但申请大都如泥牛入海。相对于这种石沉大海杳无回信,刘艳峰的申请能够得到回复也算是一丝丝进步,但民众期待的不是这可有可无的进步,而是一份实实在在真真正正的进步: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官员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