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缴纳"财富团结税"(ISF)者需在今年11月15日前缴纳新征的"财富特殊贡献税"。
据《费加罗报》报道,法国财政部于周一(20日)公布2012年"财富特殊贡献税"的相关规定和征收日程。其中,于2011年12月31日缴纳"财富团结税"者也须缴纳这项新税种。财政部还明确指出,已于今年春季申报"财富团结税"收入者(财产在130万欧元至300万欧元间)无须再次申报,法国公共财政总署将针对已申报的金额计算出需缴纳的"财富特殊贡献税"数额。
由于技术性问题,征税通知单将推迟至10月初发放。此外,"财富团结税"税单也会同时送达,该税单还将注明需缴纳的"财富特殊贡献税"税额。纳税人需在今年11月15日前缴纳"个人所得税"、"财富团结税"和"财富特殊贡献税"。
财政部还指出,对于需每月缴纳所得税者,若其纳税欠款在2011年至2012年间增加,也需在今年12月结清。
至于那些在6月15日时申报和缴纳"财富团结税"且财产在300万欧元以上者,将于10月初收到"财富特殊贡献税"的专用申报单,同样需在今年11月15日前进行申报并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