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侨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136|回复: 1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海归创业] 孕妇也来了!浙江招聘火爆场面一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3 12: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武汉晚报》9月15日刊登了一则不起眼的小新闻,网民的关注度却是异乎寻常的高——新闻说,汉口火车站广场一侧挂出了一面硕大的提示牌,上书“请不要搭理陌生人问话,谨防上当受骗”,落款是“公交分局汉客派出所”。东北游客古先生看了提示牌觉得“很伤自尊”,而汉口的警察也觉得委屈,说他们这样做完全是出于善意提醒。

  从网友的留言看,这件事对武汉的形象是个损害。提示牌上的内容很容易给人留下这样几个不好的印象,一是汉口火车站的治安环境很差,违法犯罪活动猖獗;二是警察不作为,不去积极抓骗子和小偷,就知道提醒市民“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三是武汉人对外地人不友好。

  汉口警方在火车站挂出这样的牌子是否妥当的确有待商榷,但“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几个字即便不堂而皇之地挂出来,恐怕也早已成为不少人的思想和行动指南。生活中有家长告诫孩子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有老师告诫学生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大街上迎面走过来一个陌生人主动交流,我们也会不由自主地想:“他到底想干什么?”

  这件事让我想起了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的一个宏大场面:“孔门三千弟子”齐声吟诵“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我们向世人展示中国人的热情好客,而我们在自己的国度里却奉行着“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难道国人都有人格分裂的毛病吗?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其实体现出一种社会转型期的人际关系焦虑。当下中国社会的转型不单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也包括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现在我们刚好就处在这样一个过渡阶段:“熟人社会”正在解体,而“陌生人社会”尚未完全建立,大家对于“陌生人”还心存恐惧。

  “熟人社会”这个概念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出来的,他指出中国传统社会是典型的血缘组织和地缘组织的结合体,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的活动范围受到地域上的限制,放眼望去不是亲戚就是老乡,故而社会治理严重依赖以亲情和乡土观念为基础的道德伦理。

  而在今天的中国,人员流动频繁,社会分工高度化,向“陌生人社会”转型已不可避免。现如今随便一个城市,大街上都是五湖四海的口音,“非我族类”的老外也是一不留神就能碰上好几个。

  美国法学家弗里德曼对于“陌生人社会”有精彩的描述:“我们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或威胁我们,如罪犯。陌生人扑灭我们的火灾,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陌生人建筑我们的房子……我们的生命掌握在陌生人手中,我们得病住院,陌生人切开我们的身体、清洗我们、护理我们、杀死我们或治愈我们。如果我们死了,陌生人将我们埋葬。”

  看来“陌生人社会”社会的确时时充满危险,步步都是陷阱。但我们因此就不和陌生人打交道,甚至“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吗?如果是这样,我相信所有人都宁愿退回到“熟人社会”,所谓“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我理解所谓“陌生人社会”,同时又是一个人人各司其职的社会,一个信仰法律与契约的社会,这样的信仰让我们与陌生人之间彼此建立基本的信任。我们相信警察会抓小偷,相信超市卖的鸭蛋里没有苏丹红,相信孩子喝的奶粉没有被添加三聚氢胺,相信花毕生积蓄买的房子不会突然坍塌……如果缺少人与人之间这些最基本的信任,我们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甚至没有勇气从床上爬起来。

  “陌生人社会”给我们带来商品和文化极大丰富,带来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生活水平的飞跃性提升,所以没有人会真正拒绝“陌生人社会”的来临,然而如何建立“陌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人显然还没有做好全方位的准备。这其中既关乎从“熟人社会”沿袭而来的传统思维观念需要有脱胎换骨的转变,也关乎一个社会的种种制度建设是否跟得上“陌生人社会”的前进步伐。

  汉口火车站挂出的这面“请不要搭理陌生人问话”的提示牌,批评它、摘掉它都很简单,而要消除它投射在人们心中的冷漠阴影,则需要每一个人、整个社会作出更多建设性的努力。
Xiuxiu:台历361chen.com挂历
Xiuxiu:315投诉网315ts.org.cn
Xiuxiu:走私车zsc365.com
Xiuxiu:二合一吸尘拖把wmg888.com
Xiuxiu:萧山私家侦探 zj0571.org
Xiuxiu:QQ密码破解 hack1000.com    300
xiuxiu武动乾坤无弹窗db118.com
Xiuxiu:海淘haitaoam.com美国亚马逊                                 
Xiu转载请注明出处:zcnmmojh.com/   0756new.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侨网简介|关于我们|侨网历史|广告服务|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法国侨网  

GMT+1, 2024-5-18 12:14 , Processed in 0.015568 second(s), 18 queries .

Franceqw.com     侨网法律顾问:孙涛律师

网站技术支持:高讯科技

CopyRight © 2008-2013 法国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