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橙县人际关系委员会(Human Relations Commission)日前发布2010年橙县仇恨犯罪报告(Hate Crime Report),其中针对亚裔的仇恨犯罪(Hate Crime)三起、仇恨事件(Hate Incident)一起。不过该报告负责人、人际关系委员会执行长Rusty Kennedy表示,数字显然太低,这与亚裔遇事不愿报警有关。他呼吁亚裔遇到侵害后立即报警,不要忍气吞声。
去年2月2日,一名亚裔居民的脚踏车被窃,警方调查时,发现在他车库一侧有涂鸦,以F单字开头,上写:“亚洲人去死”,警方认为涂鸦和窃案有关。三个月后,一名亚裔在一停车场内打电话时,一名西裔走过去,要他“讲英文”(Speak English),并挥拳殴打受害者脸部,然后迅速逃跑。 第三起发生于去年12月1日,受害者的车停在自家门前,车身上却被刻上“KKK”字样。受害者此前并非白人至上主义者的攻击目标,突然遭袭,车主也不解。 律师邓洪指出,通常仇恨犯罪都与刑事犯罪共生,一般为殴打、涂鸦等。对于仇恨犯罪,加州法律会加重惩罚(enhancment),刑期比一般刑事罪增长1.5倍。比如一般殴打最多入狱一年,但如果涉及仇恨犯罪,则会判处16个月。持刀伤人一般为三至五年监禁,涉及仇恨犯罪则曾至七年左右。 有不少亚裔开车时被西裔辱骂“亚洲人不会开车”,根据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条款,此种言论也受保护,只要对方没有实质性行动,只是仇恨事件而不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