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乐清召开的温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现场推进会上,副市长章方璋就温州市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今年全市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12.1万平方米,共17780套。其中,新增城市廉租住房保障1400户,新开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36.53万平米、4517套;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25万平米、2800套;完成旧住宅区、危旧房改造10.5万平米、1243套;新开工限价商品房15万平米、1400套。目前已落实规划选址的是108.5万平米,已开工的是33.85万平米。 在会上,章方璋指出,保障性住房建设要以中小套型、中低价位商品住宅为重点,合理确定户型面积,要在小空间里做大文章,保证必备的居住功能、交通条件及居住环境。 据悉,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到,“十二五”期间,温州市将建设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452万平方米,解决5.7万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累计覆盖面占全市城镇家庭总数的22%。《意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公共租赁房建设,按规定,对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政府可以给予政策支持。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称,今后几年温州市会加大公共租赁房建设,仅靠政府投入还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因此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建设公租房。 据了解,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经济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大学生公寓、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等,以租赁为主。租金价格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租赁对象的支付能力、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 除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外,《意见》还提到,今后温州市将大力发展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的建设。目标到2015年末,基本满足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廉租住房需要;基本满足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城镇住房困难居民家庭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房需要;基本满足全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居民、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要。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四种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 对象条件 人均收入条件 人均住房住房类别 建筑面积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 一定时期内无力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不具备买房条件的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已在我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均没有享受过温州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福利 廉租房 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家庭 <我市低保标准2.5倍 <15平方米 经济适用住房 我市城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满5年以上的家庭 <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60% <15平方米 限价商品住房 我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满5年或常住城镇居民户口满1年、工作已满5年 <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1.8倍 <20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