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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艺人被"天上人间头牌"(图)

2011-8-25 08:17| 发布者: faneuro8| 查看: 305| 评论: 0|来自: 北京晚报

摘要: 误指是天上人间的陪侍小姐,女艺人战一诉价值中国网一案近日由朝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在本案中,价值中国网不应当对战一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判决驳回了战一的诉讼请求,诉讼费由战一负担。 ...

误指是天上人间的陪侍小姐,女艺人战一诉价值中国网一案近日由朝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在本案中,价值中国网不应当对战一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判决驳回了战一的诉讼请求,诉讼费由战一负担。

自去年5月11日北京“天上人间”夜总会被警方查封后,很多“陪侍小姐”的照片和资料开始在网络上流传。其中一张照片上的女子被指是19岁的“陪侍小姐”“瑶瑶”。该女子就是战一,其实是一名艺人。

2010 年5月16日,战一在上网时发现,价值中国网刊登了一篇题为“揭秘北京天上人间真正陪侍小姐照片”的报道。点击进入后,她发现,该报道的第一张照片居然是 自己在某著名摄影师的摄影棚拍摄的照片,照片说明更将她称为“瑶瑶”。于是,战一将网站所有者北京创融投资顾问公司告上法院。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法院认定,涉案文章系价值中国网的一名会员从他处转载并发布在价值中国网其个人博客中的,被告并非该文章的编辑者及发布者。此外,被告在原告向其发出《律师函》之前,就因涉案文章与该网站经营主旨不符,而主动断开了链接。

据此法院认为,价值中国网并非侵害原告人格权益的直接侵权人,也不存在扩大损害后果的行为和主观过错,法律亦未课以其对网络用户的行为进行事先审查的法定义务,因此被告不应当对原告承担侵权责任。

案后释判

“同案”为啥不同判?


记者了解到,由于有很多家网站登载了侵权文章,战一还曾在海淀法院起诉了搜狐、网络、酷我三大网站。与朝阳法院的判决截然相反,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三家网站均已构成侵权,判决搜狐向战一赔偿1.1万余元,网络和酷我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2.8万余元。

战 一诉价值中国网宣判后,朝阳法院法官冯卉针对这份判决对记者做出了解读。冯法官表示,此前她已研究过海淀法院的判决,之所以此案认定网站不构成侵权,主要 是由于案件的具体情节不同。本案中,侵权文章已被确定不是由被告网站发布的,而且被告早在战一发出律师函前就已断开了侵权文章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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