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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政府确定核事故赔偿方针 精神伤害在赔偿之列

2011-8-8 08:58| 发布者: faneuro13| 查看: 212| 评论: 0|来自: 新华网

摘要: 5月15日,日本福岛县饭馆村,一位村民抱着婴儿到达当地政府设立的疏散中心。由于监测到的放射水平居高不下,日本政府要求福岛核电站周围30公里范围外的“计划疏散区”开始实施撤离。撤离地区包括福岛县川俣音同“与 ...

    5月15日,日本福岛县饭馆村,一位村民抱着婴儿到达当地政府设立的疏散中心。由于监测到的放射水平居高不下,日本政府要求福岛核电站周围30公里范围外的“计划疏散区”开始实施撤离。撤离地区包括福岛县川俣音同“与”町山木屋地区和饭馆村,共有大约8000名居民。按照要求,所有居民必须在本月底前撤出“计划疏散区”。  

 

  日本政府5日确定福岛核事故损害赔偿方针,明确规定旅游业等间接受害行业和因事故引发的精神伤害均在赔偿之列。

 

  根据日本文部科学省原子能损害赔偿纠纷审查会当天确定的方针,赔偿对象包括因政府避难指令产生的经济和身心健康损失,政府发布农林水产品禁售令导致的经济损失,各地受放射性污染流言影响而无法出售的牛肉等农林水产品,因核辐射恐慌受损的旅游观光业、服务业、制造业和出口行业等,以及因参与救灾重建而遭到核辐射的相关工作人员等。

 

  日本国会3日通过关于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的赔偿法案。根据法案,日本政府将通过新设的“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为事故赔偿主体东京电力公司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东电宣布,将在9月开始接受赔偿申请,并于10月开始支付正式赔偿金。

 

  根据日本政府一份内部测算报告,针对福岛核事故受害者的赔偿金额可能高达3万亿日元(382亿美元)。 (记者冯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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