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凤凰卫视报道,加拿大联邦法庭在温哥华当地时间周四(21日)下午6时作出终审裁决,判定赖昌星延缓遣返申请无效,此举意味赖昌星遣返案在加拿大最后的法律程序已经结束,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已成定局。中国大陆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北京时间22日上午表示,中方对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关于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表示欢迎。
据报道,马朝旭当天指出,赖昌星是中国司法机关通缉的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案发后潜逃加拿大多年。中国政府关于赖昌星回国依法接受审判的立场十分明确。 加拿大联邦法庭法官米歇尔·肖尔于温哥华时间21日下午6时宣布,否决赖昌星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他表示鉴于中国政府的保证,以及加拿大代表团所获得的认可,赖昌星不满足不遣返所需要达到的三个条件,因此其滞留被取消。并发出了终审判决书,裁定不接受赖昌星提出的延缓遣返申请。由于是终审裁决,控辩双方都不能再提出上诉。 目前加拿大移民部已经正安排人员进行赖昌星的遣返工作,如果顺利,遣返任务将在本周六(23日)由加拿大皇家骑警予以执行。 中新网报道,赖昌星是当地时间本月7日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拘捕的。20日,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对赖昌星拘留7天后聆讯做出判决结果,以羁押理由不充分,裁决赖昌星获有条件保释。21日,加拿大联邦法庭开始聆讯赖昌星遣返案,审理赖昌星提出延缓遣返的要求。 赖昌星与家人1999年8月13日以旅游身份进入加拿大。2000年3月旅游签证到期,加拿大发出有条件离境令。同年6月,赖昌星夫妇提出所谓“难民”申请,但一直遭加拿大政府拒绝。 背景介绍: 厦门“远华”走私案是1949年以来中国最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作为此案的主要嫌犯,赖昌星于1999年案发后举家逃往加拿大。他利用加拿大法律,提出难民申请,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据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