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加罗报》网站周日报导,退休方向委员会(COR)将做出一项意见,可能主张再次把可享受全份额退休金所需缴纳的退休保险征摊金年限延长,主要办法是1955年起出生的人缴纳退休保险征摊金的年限将延长到41.5年。
法新社巴黎讯,目前缴纳退休保险征摊金的年限为(1951年出生的一代)41年又3个月,到2012年延长到41年(1952年出生的一代)。 2010年的退休改革规定:从2013年起(1953年和1953年以后出生的人)缴纳退休保险征摊金的年限再延长到41年又3个月,但在这以后未做出任何决定。退休方向委员会本周三应只是对这一点提供一个“技术性的意见”。 《费加罗报》指出,退休方向委员会将对1955年起出生的人缴纳退休保险征摊金的年限延长到41.5年的方案做出意见。这个数字是对菲永2003年的改革进行“数学应用”的结果,改革的理念基础是当法国人到60岁的预期寿命增加时,缴纳退休保险征摊金的年限也应该延长。 如果政府决定遵从这个意见,政府必须在今年年底以前公布有关的一项政令。 2010年退休改革的主要措施是把法定退休年龄从60岁逐步延长至62岁,这个界限在于确定退休保险投保人有权清算个人退休金的年龄。缴纳退休保险征摊金年限则决定投保人可享受全份额退休金所需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