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醉驾“入刑”,如今已过去了两个月。据交警部门和法院统计,5月1日至6月27日,全市查获134名醉驾人员,其中58人已被判刑。
醉驾出现省内多个“第一”
醉驾“入刑”以来,我市不少人仍酒后开车,出现省内多个“第一”。
5月8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全省首例醉驾案;6月21日,鹿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高速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胡某拘役3个月,他成了省内首个因醉驾被判刑的交警;6月27日,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黄某提起公诉,这是省内首例女人大代表因醉驾被起诉。
醉驾被判刑后,对公务人员来说要被开除公职,准备报考公务员的将因此无法成为公务员,为何醉驾频频出现?有关人士称,大多数酒驾者仍抱有侥幸心理,以为被查的概率小,有些人以为出了事能摆平。
摩托车醉驾占半数以上
从醉驾被判刑的案例中,摩托车等醉驾占了55%以上。据交警部门透露,很多人对酒后驾驶摩托车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以为酒后不能开轿车,但可以驾驶摩托车。
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的一名交警说,醉驾“入刑”以来,该大队查处醉驾10起,其中轻便摩托车醉驾4起,电动三轮车醉驾1起。
这名交警说,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同样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这类机动车,对于他人和自身的人身安全危害不亚于汽车,一旦构成醉驾,同样要受到刑罚。
醉驾外来人员占七成
我市醉驾被判刑的被告人中,有公务员、电信职工、出租车司机,大多数是在温务工的外来人员,占了70%左右。
今年6月份的一天,醉驾被交警拦下的摩托车驾驶员吴某听说要被判刑,当场就傻了,“不是拘留15天吗,什么时候说要判刑啊?”吴某一脸惊诧。
一名交警说,一些外来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对交通法规缺乏学习和关注,特别是有些外来人员很少接触报纸、电视和网络,对《刑法修正案(八)》不甚了解。因此,相关部门还要加大对醉驾“入刑”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在外来人员集聚的地方,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
醉驾“入刑”改变生活
醉驾“入刑”正在改变市民的生活。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酒桌上,一句“我开车来的”成了最好的挡酒词,有些人酒后则请人代驾,有些人参加饭局干脆不开车。
据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的交警介绍,该大队查获的醉驾案中,没有一个是市区人,另外轿车醉驾的数量相比过去明显减少。
陈先生在某事业单位上班,时常参加一些饭局,最让他头疼的就是喝酒。陈先生说,自从交警、人大代表醉驾出事后,酒桌上劝酒的人少了。“实在对不起,我今天开车来的,不能喝酒”,说了这么一句话,在场的朋友就会放他一马。
一代驾公司的负责人说,醉驾“入刑”后,公司业务员的代驾生意明显好了许多,5月份有时候一个晚上接到代驾业务超过60笔。不过到了6月份,代驾生意有点平淡下来,可能是受代驾公司和个体代驾增多及一些市民参加饭局不开车等因素的影响。(潘贤群 胡建国 金慎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