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侨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法国侨网 首页 新闻 中国新闻 查看内容

重庆男子裸体晨跑或被拘

2013-3-27 12:50| 发布者: faneuro1| 查看: 127| 评论: 0|原作者: faneuro1

摘要: 27日上午8:00左右,多名网友爆料称,在重庆九滨路,看到一名裸奔男在晨跑,随即在网上引起热议。  随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针对裸奔男一事称:“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 ...
2102231808567772230.jpg

27日上午8:00左右,多名网友爆料称,在重庆九滨路,看到一名裸奔男在晨跑,随即在网上引起热议。

  随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针对裸奔男一事称:“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多名网友目击九滨路裸奔男晨跑

  27日上午7:59左右,网友“重庆潘虹”发微博称:“九滨路发现一裸奔男激情超车,驾驶员们小心开车,请勿围观!”随后不少市民发微博表示看到了这名裸奔男子,甚至有网友称早上开车上班昏昏欲睡,不仅瞌睡醒了,还差点出车祸!

  记者随即根据多名目击网友发布的微博时间推算,该男子从27日上午7:59在九滨路开始裸奔,截至上午8:32网友“婷小小_tina”目击,该男子裸奔晨跑半小时左右。

  网友猜测裸奔原因:莫非是打赌输了?

  许多网友好奇该男子裸奔的原因。网友“推门的假面”猜测称:“莫非是和别人打赌输了?”有网友赞该男子“时尚”,学国外裸跑,想在城市丛林中回归原生态健身。网友“静儿-Dcry”说:“如果他是在晨跑锻炼,那一定是忘了穿衣服。”

  此外,网友“Chongqing张章”调侃到:“梦游,此男正在上演皇帝的新衣。”也有网友笑称该男子身材不错,比自个好。

  警方微博回应:故意裸奔 情节恶劣者依律当拘

  随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微博针对该事发表评论称:“今早,重庆九滨路惊现一枚裸男在晨跑。警察叔叔严肃提醒: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网友“银行”认为这种行为不可取:“有点过了,影响市容。”希望市民切勿模仿。




佩服

高兴

支持

新奇

感动

愤怒

难过

流汗

最新评论

联系我们|侨网简介|关于我们|侨网历史|广告服务|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法国侨网  

GMT+1, 2026-1-1 05:43 , Processed in 0.091754 second(s), 25 queries .

Franceqw.com     侨网法律顾问:孙涛律师

网站技术支持:高讯科技

CopyRight © 2008-2013 法国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