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彭某,江苏人,在瓯海经济开发区月乐西街经营一家汽车维修店。店开了很久,生意也一直不错。
2006年,彭某因琐事缠身,忘了到工商部门办理年检事宜,结果无法领到正规发票。事后,彭某很是发愁,因为客户基本都是要发票的。情急之下,彭某想到了购买假发票来代替。 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彭某就从市场上以每本50元至150元不等的价格购得假“浙江省货物销售统一发票”。最初,彭某还只用在自己店的经营业务上,但后来有人听说彭某店里可以帮人代开发票,就找上门来。彭某见有利可图,也就做了。 每次,彭某都会收取票额的4%作为代开发票的费用。 今年2月20日,瓯海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了这一情况,随即联系了瓯海区公安分局,将该起涉嫌假发票案件移交其处理。 而后,警方在彭某店内查获假“浙江省货物销售统一发票”36本,共计784份,均已开具,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 目前,彭某因涉嫌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已被刑拘,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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