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网】一个负债累累的年轻酒吧老板2009年故意纵火烧掉其酒吧,企图领取保险金,没想到烧死住在楼上的一对母女,他从本周二起在罗讷省(RHONE)重罪法庭出庭受审。
法新社里昂6月13日报道,被告尼古拉·蒂维尔,现年23岁,他被控“使用危险手段毁灭他人财物并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他最重可能被判终身监禁。诉讼应持续至本周五。
被告的律师指出:“被告对其行为后悔。他毫无杀人的意图。他对罪行坦承不讳,而且找不到任何理由为自己辩解。”
2009年9月15日夜里,在安普勒普伊斯镇(AMPLEPUIS)的一家兼营餐馆的酒吧发生爆炸后起火,火势凶猛,波及楼上的住宅。
消防员在现场街上找到了当时22岁的酒吧老板,他神色惊慌,身体被严重烧伤和割伤,他自己对附近的一名居民叙述:“一些混蛋炸了他的店,引起了火灾”,他随后被送入里昂医院。
一个42岁的妇女和其13岁的女儿,一个月前才搬进酒吧楼上的一间公寓,她们躲进了浴室,因吸入浓烟中毒死亡。大火烧了7个小时。火灾之后,消防员发现了母女两人被烧焦的尸体。火灾还造成5人受伤,其中一人重伤。
调查发现有人事先在酒吧厨房和大厅里泼洒了易燃液体,案发时,酒吧的大门未上锁,在附近的走廊上还找到了两个手提汽油箱和一个倾注嘴。
办案人员在汽油箱的把柄上、酒吧老板的汽车地毯上发现了血迹和汽油,凭基因化验确认纵火者是酒吧老板。
(编辑:李缃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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