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人民政府日前发文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办理户口“非转农”。
随着国家对发展三农扶持政策日益增多,近年来,已落实为非农业户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要求户口“非转农”的呼声比较强烈。为此,瓯海政府经研究决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办理户口“非转农”。办理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已落实为非农业户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并转为农业户口:1995年及以后毕业(肄业),未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录用;被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迁出前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现在原籍农村有居住生活条件的;经原籍地村民委员会确认为该村迁出并同意迁入的。与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户口可以随迁,但户口性质不变;与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共同居住生活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可以随迁,并可以转为农业户口。
据悉。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自办理户口“非转农”之日起,与迁入村村民享有同等村民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黄松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