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侨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法国侨网 首页 新闻 今日推荐 查看内容

女子赌气出嫁一年未与夫同居 丈夫将其强奸获刑(图)

2012-2-3 16:07| 发布者: faneuro10| 查看: 85| 评论: 0

摘要: 冯婧懿/绘 我是被逼的 我有结婚证丈夫强奸妻子被判三缓三男方热烈追求打动岳父 女方被父“包办”婚姻因父亲以死相逼,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居民程芳赌气和同镇男子吴滨领了结婚证,但始终未与其共同生活,不久还提 ...


冯婧懿/绘 我是被逼的 我有结婚证

丈夫强奸妻子被判三缓三

男方热烈追求打动岳父 女方被父“包办”婚姻

因父亲以死相逼,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居民程芳赌气和同镇男子吴滨领了结婚证,但始终未与其共同生活,不久还提出要离婚;好不容易抱得美人归的吴滨酒后越想越“憋屈”,竟强行与程芳发生关系……今年1月29日,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婚内强奸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滨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事件:赌气出嫁女遭丈夫施暴

2009年底,吴滨与程芳经人介绍相识,吴滨对程芳一见钟情,疯狂追求,但程芳对他却越来越反感。最终,吴滨博得了程父的欢心,程父逼女儿同意婚事,否则就寻死。程芳一赌气,想结婚后再离婚,让父亲为强加给她的婚姻后悔,遂与吴滨在2010年10月18日登记。领证当天,吴滨理所当然地提出同居,却遭程芳拒绝。此后,双方关系恶化,从未共同生活。

2011年2月28日,程芳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但被驳回。双方均未上诉。当年10月28日,吴滨酒后想到从未碰过妻子,觉得“憋屈”,于是到程芳单位将她拉上出租车,带到自己住处用威胁、殴打等方式,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争论:“婚内强奸”是否构成犯罪

事后程芳报警,吴滨被抓获。2011年12月27日,法院作出准予程芳与吴滨离婚的判决。法庭审理中,“婚内强奸”是否成立却引发争论。

有人说,因为夫妻有同居的权利和义务,即使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丈夫也不应成为强奸罪的主体。而且,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双方未上诉,说明双方已恢复到正常的婚姻状态,所以吴滨有权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

也有人说,虽然吴滨二人属于合法婚姻关系,但仅有婚姻之形,不具备婚姻之实,他们的婚姻名存实亡。在这种不正常的婚姻状况下,吴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让妻子精神和肉体承受巨大痛苦,应认定为强奸罪。

判决:

结婚证不是侵犯妻子的许可证

据办案法官介绍,吴滨被以强奸罪定性,有几个理由。首先,双方虽然登记,但未过上实质性的夫妻生活。其次,强奸罪构成要件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强奸罪的行为对象是妇女,包括婚姻内和婚姻外妇女,未排除妻子。再有,国内也有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的先例。当婚姻处于非正常的情况下,可视为双方已不具备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此时,丈夫违背妻子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与强奸其他妇女的社会危害性无本质上区别。另外,强奸罪的客体为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即性自主权。妻子首先是具有自由人格的人,然后才是负有特别义务的配偶。结婚证书不是丈夫强奸妻子的许可证。最后,强奸罪的客观方面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吴滨强行将妻子拉上车,后又用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致其多处软组织挫伤及抓痕伤,符合强奸罪的客观要件。

因吴滨有认罪情节,法院对其作出上述判决,并注明:未经对方同意,三年内禁止接触、滋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佩服

高兴

支持

新奇

感动

愤怒

难过

流汗

最新评论

联系我们|侨网简介|关于我们|侨网历史|广告服务|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法国侨网  

GMT+1, 2025-8-20 09:06 , Processed in 0.074682 second(s), 18 queries .

Franceqw.com     侨网法律顾问:孙涛律师

网站技术支持:高讯科技

CopyRight © 2008-2013 法国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