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边整理花园栅栏,一位德国妇女带着她的两个女儿经过。 小女儿躺在婴儿车里,大女儿,大概3,4岁吧,也就是刚刚能把话说利索的年纪。她停住脚,好奇地看我。然后,扭头问妈妈:中国人眼睛这么细,能看清东西吗? 我插嘴说,中国人,日本人都是这样的细长眼啊,我们看东西很清楚啊。 德国妈妈有些尴尬,但我笑眯眯的,德国孩子这样的问题一点儿都不新鲜。 但这个小女孩特认真。她伸出小手,放在两眼外侧的眼角边,按住向两侧拉。小姑娘的眼睛成了两道细细的长缝。 她认真地说:看不见,一点儿都看不见。 我也把两只手指放在眼睛上,不过,是放在上下两侧,登时,我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我说,看不清,看不清。 小女孩的妈妈乐了,我把结论告诉小女孩,细缝缝眼好,看得清楚,看得很清楚。 小女孩摇头不信,跟着妈妈拖拖拉拉离开,一边走,一边用手拉眼皮,尝试细缝缝眼到底能不能看清楚。 。。。。 今天上午见一位朋友,谈宣传中国文化的问题。 我告诉她,宣传中国文化,仅仅教授语言文字远远不够,中华文化宏大深厚,必须采用多种艺术方式来表现,接受文化的方式只能是沁润性的,让文化的精髓慢慢渗入骨髓。 如果只是粗浅地教授文字语法,或单方面地宣传自我,外国人对中国文化的理解,就象上面那位德国小姑娘一样,无论如何是没法理解的。 另外,宣传中国文化,必须首先有一个形式美。 这么多年,每当组织活动向外宣传中国文化时,总是舞狮舞龙。 但殊不知,舞狮的习俗其实只是广东的一些地区的小小区域性的文化传统,与整个中华文明未必具备代表性。舞龙虽然在整个中国比较普遍,但我们总是喜欢把龙的形像往威猛凶狠上打扮。而西方人的龙往往是凶狠的恶兽。宣传效果适得其反。东西方文化传统的差异在此处的表现最充分,而我们还沾沾自喜,毫无意识。 我们的龙总是优秀的,可亲的,威严而慈爱的。但西方文化上也有龙,西方的龙往往是凶恶的,残暴的,代表邪恶的力量。 更何况,时代在发展,但我们的狮和龙形像永远不变,往往相貌呆板,苍白乏力。 我就不明白,难道这么多年,我们就没人巧思构造一种符合当代风貌,形像清新,可爱可信的龙的形像?就象好来坞的米老鼠一样,同样可以被厌恶鼠辈的中国人普遍接受? 文化首先需要的是形式美,由这个形式美的表,而逐渐入里,让人充分体验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辽阔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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