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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 乐清开审虹丰集团腐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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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6 11:16: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温州网讯没有出一分钱,竟转让自己的“股权”,“空手套白狼”侵吞国有资产获利800多万元。昨天,位于乐清的温州虹丰粮油集团(简称“虹丰集团”)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某等4人侵吞国有资产案在乐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被告人朱某,现年50岁,案发前为虹丰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乐清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本案经乐清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许可,今年7月5日,朱某被刑拘,7月17日被逮捕。
  被告人杨某,现年36岁,案发前为乐清虹桥上陶村村委会副主任。林某,现年52岁,案发前为虹丰集团职工。顾某,现年49岁,案发前为虹桥镇政府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据检察机关指控事实,2003年,经乐清市发改局(粮食局)、乐清市经贸委等部门审核同意,虹丰集团的饲料技改项目正式立项,之后该项目落户乐清天成工业园区,占地面积20.37亩。
  2007年,时任虹丰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的朱某为谋取私利,与好友杨某、林某、顾某等人内外勾结,以向外引资的名义,与虹丰集团签订股份合作协议,其中虹丰集团以此块土地作价入股。2008年4月,朱某等4人在没有出资及建设的情况下,采取“空手套白狼”的形式,擅自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当地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共从中牟利803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朱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勾结被告人杨某、林某、顾某侵吞国有资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昨天,法院未当庭宣判。
  此起侵吞国有资产案由乐清市纪委查处。去年以来,乐清市纪委接当地群众举报:虹丰集团利用天成工业园区的饲料技改项目变相非法转让土地,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从今年5月底开始,乐清市纪委陆续通知相关当事人谈话。通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查清朱某等4人的违纪违法事实。当天,乐清市纪委组织当地发改局、交通运输局、经信局、商务局等单位的上百名干部到场旁听,接受廉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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