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kyqe 发表于 2017-3-3 20:36:26

此举应打一个大问号!


为应对今年以来个别地方频现的少年儿童被性侵案件,教育部日前(24日)联合多个政府部门下发《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学校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云云。此举虽然初衷甚好,但却应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众所周知,在中学阶段开展此类教育活动尚有基础,因为中学阶段有生理卫生课做铺垫,中学阶段的学生们理解能力也具备。而小学阶段却大相径庭,试问:小学阶段有没有生理卫生课做铺垫?小学阶段的学生们有没有这个理解能力?如果没有,岂不难煞老师和学生?届时,老师们到底该怎么讲?学生们又该怎么听呢?听不懂又怎么办?难道回家问大人?既然老师们都讲不清,家长们又能如何呢?   

  还有,如果是在幼儿园也发生了诸如此类的性侵案件,难道也让幼儿园的老师给那些不谙世事的孩子们普及避免遭受性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试问:你让幼儿园的老师怎么讲?讲了那些不谙世事的孩子们又怎么听?显然,他们肯定会听不懂的。听不懂还要讲,那不是对牛弹琴吗?又怎么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呢?果如是,则孩子们肯定还要回家问白癜风靠什么方法可以治好了大人,而大人们该作何回答?那岂不是比哥德巴赫猜想还要难?   

  不仅如此,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幼儿园,被性侵的受害者大都是未成年,从体力到智力显然他们都中西医对白癜风病理的不同理论属于弱势群体,与那些狼心狗肺的施暴者显然无法抗衡。而按照“意见”所指出的那样,就一定能避免这样的案件发生吗?显然不能!   

  所以,像“意见”这样的红头文件,显然是拍脑袋、想当然的产物,虽然初衷是好的,但却颇值得商榷,指导作用也不会大。不过,也不是毫无可取之处,譬如把好教职工“入口关”就基本说在了点子上。如果你教育部连教职工队伍都教育不好,管理不好,又怎么能给孩子们和学生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存环境呢?这是你最起码的职责呀!   

  还有最为重要的,既然是联合多个政府部门下发文件,那就应该与公安部通力加强合作,跌出重拳,下大决心综合治理好学校以及学校周围的治安环境,以高压态势坚决惩处此类罪犯方为正章。   

  否则,就像一个地方盗贼猖獗,而有关部门不去打击罪犯,优化治安环境,反而要求人们如何去识别盗贼云云,这不是本末倒置,南辕北辙吗?   

  如果“意见”还不能够刹住这股恶风,下一步教育部是不是还需重新下发一个意见,为了避免什么什么,要求学校一律给学生们发放安全套呢?就像《北京人在纽约》中所描述的那样。果如是,则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何处?   

  所以,无论“意见”也好,文件也罢,好听好看是花架子,实用才是第一位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伸向学生们的黑手必须斩断!   

  否则,受伤害的不仅是孩子们稚嫩的身体,更有他们天真的灵魂。而那首快乐的歌曲背不住也要改一请问发现手上有白斑是怎么回事改歌词了: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的花朵心胆颤,明媚的阳光照耀着我们,还需防备着狼作奸……(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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